校内各单位:
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,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、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落实全国、全省教育大会要求,加强宪法法治教育,推动全校师生学习宣传宪法,弘扬宪法精神,维护宪法权威,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教育系统“宪法宣传周”系列活动的通知》和中共南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《2024年全市“宪法宣传周”工作方案》的通知(宛法办〔2024〕10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工作实际,在全校范围内举办2024年“宪法宣传周”系列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
2024年12月1日—12月7日。
二、活动主题
弘扬宪法精神,维护宪法权威。
三、重点宣传内容
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,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;深入学习宣传宪法、民法典、教育法律法规和国旗法、国歌法、国徽法、爱国主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知识;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;新中国成立7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等。
四、具体安排
(一)举办“宪法宣传周”集中宣传活动。12月4日上午在东南校区法治文化广场,由依法治校办公室和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联合举办“宪法宣传周”集中宣传活动,开展宪法主题展览、诵读部分宪法条文、法律咨询等普法宣传活动。同时,依法治校办公室编制了“宪法宣传周”普法学习资料,请及时下载学习(见附件4),如需纸质版资料请到行政楼107#办公室领取。
(二)开展第十一届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“宪法晨读”活动。12月4日上午9:00—10:00,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,在各省设立分会场,组织开展全国教育系统“宪法晨读”活动,我省分会场设立在河南农业大学。请各单位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(qspfw.moe.gov.cn,以下简称“普法网”)观看直播、参与活动,努力营造我校师生学习宪法、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。
(三)持续推动实施“宪法卫士”行动计划。各教学院要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契机,加强组织部署,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学生“学宪法 讲宪法”活动网络学习和“宪法卫士”行动计划,着力提升学习活动的积极性和实效性,力争学习教育广覆盖、见实效。学习通道将于2024年12月31日关闭。
(四)广泛开展《宪法伴我们成长》歌曲传唱活动。要充分发挥宪法主题歌曲的教育作用,广泛开展《宪法伴我们成长》歌曲传唱活动。可通过普法网或新媒体渠道上传优秀传唱作品,优秀作品将在普法网等平台推送展示。
(五)重点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宪法学习教育。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,扎实推进宪法宣传活动,通过线上+线下,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师生群众学习宪法知识,坚持宪法学习常态化,通过开展学习宪法座谈会、宪法讲座、宪法宣誓、知识竞赛等活动,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和师生群众的法治意识。
(六)参加南阳市“万屏点亮宪法活动”。宣传周期间,在各单位办公楼大厅、户外大屏等电子屏幕上,同步点亮“大力弘扬宪法精神,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”宣传海报,各类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“弘扬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”宣传标语,形成共同宣传宪法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。
(七)组织收听收看全国“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——2024年度法治人物”宣传活动,专题节目届时将在CCTV1、CCTV12频道播出。
(八)组织参与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的“宪法知识竞答活动”。
五、工作要求
各单位要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,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广覆盖,见实效,精心策划组织,切实加强领导,健全保障机制,认真部署落实。要科学设计宪法学习宣传的内容形式,坚持贴近日常实际,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,探索开展互动式体验式宪法教育,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。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请于12月9日前报送依法治校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506476276@qq.com,联系电话:0377-62232368。
附件:1.宪法晨读内容
2. 2024全国宪法宣传周海报红色印刷版
3. 2024年全国宪法宣传周蓝色海报印刷版
4. 2024年“宪法宣传周”普法教育学习材料(仅供内部学习使用)
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学生处 依法治校办公室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
2023年11月29日